一、项目位置: ******小学西侧。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20万元,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满足项目需求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景观绿化苗木,包括但不限于苗木供应、运输、装卸、现场苗木搭配种植、全程负责带领招标人提供的苗木种植养护劳务人员和机械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土壤改良、场地平整、堆坡造型及粗整/细整、土方短驳、苗木种植、质保期养护等一切管理指导工作。
四、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叠墅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7日
洋房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洋房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
本项目洋房区可能存在高温季节种植情况,投标人需考虑苗木的保活、养护成本,综合考虑报价。
五、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养护期1年。
苗木质量要求:精品苗,并符合苗木清单说明要求。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绿化管理或苗木种植经营等相关内容。
2、拟派管理人员要求:
2.1拟派管理人员资质等级
拟派管理人员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需提供拟派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定或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或工程竣工资料。
2.2拟派管理人员业绩
拟派管理人员 自2022 年 1 月 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 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商品房小区景观绿化施工管理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工作。
业绩要求如下:
(1) 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2)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 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2.3拟派管理人员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与拟派管理人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费用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官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获取方式: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报名方式及费用:投标人须在2025年4月13日16时00分前将以下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联系方式、报名的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
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有限公司
******银行:工行南通崇川支行
账号:************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字数有限的情况下可简写)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中标价的1.2%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 10时 00 分。
2、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人民币。
4、投标保证金采用 现金 方式递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予以退还(无息)。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③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⑤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 10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
联系方式:张工 ******
******有限公司
附件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