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链接:******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4520区域海堤提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对4520区域海堤中5.410km(与通海大道交汇处扣除通海大道宽度40m)长度的海堤进行提标改造,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243m,区域西侧堤外引水闸处新建防冲板桩护岸80m,新建引排水涵闸1座。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环境保护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审计等。包括安排各专业注册造价师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审核技术核定单、签证并出具造价文件,认价材料询价,并出具认价说明及询价材料。
2.2最高限价
2.2.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30000.00元。
2.3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约180日历天)、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施工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注: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自身水平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均不另外计取监理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总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同时具备①具备水利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工程);②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拟派总监须无在监工程;
3.4拟派总监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投标人与拟派总监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拟派总监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对应施工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500万元的海堤施工监理业绩。
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公示的网上截图(提供查询网址)、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如上述工程内容为所属工程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内容,该部分合同额不明确,未能体现为业绩等情况),则须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因各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进行整合合并,导致中标公示查询不到的,可不提供中标公示的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须经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若中标通知书未经备案的,则须另外再提供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28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领取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有限公司。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6.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3月28日14时30分以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上传至******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loginNT);
6.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3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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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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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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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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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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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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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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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启瑞广场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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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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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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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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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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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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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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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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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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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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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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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