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公安局海淀分局
******公安局海淀分局双泉堡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概况:
******公安局海淀分局双泉堡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2.945万元(人民币)。
标包划分:一包。
简要技术及参数说明:
物业服务内容:公共区域、公共设备及办公区的日常物业服务******消防管理、电梯维护、绿化养护等内容。
******消防维保、中央空调维保、保洁消耗品、绿植租摆、外墙清洗等。
物业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原价原标准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2.945万元(人民币)。
************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20年,用于分局双泉堡派出所等3个单位的日************有限公司为该办公区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如下:
******有限公司负责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积累的管理经验与稳定的服务团队为该办公区的日常运营提供了保障。
(2)合规性及产权归属明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他人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选定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第二条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一个物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两公司之间的产权管理关系,为单一来源采购提供了合理性。
******有限公司对该办公区公共区域、公共设备提供统一的物业服务,并按统一标准收费,使得单一来源采购更加高效和易于管理。
(4)避免分割管理的风险:如果采用多家服务提供者,可能会导致办公区的物业管理出现分割,影响整体的协调性和效率。单一来源采购可以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公安局海淀分局选择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物业服务采购,以确保物业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14号
三、公示期限(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
在此期间,有关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2025年3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海淀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采购人联系人:孙警官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
2.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海淀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1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老师、唐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
五、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