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集团2025年度电动执行机构集约化采购
项目编号:TC25870D6
******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和预测数量,采购预估金额为3500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电动执行机构时,按照框架采购协议实施。
标段编号:PAC-XQDS-******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2-26 2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04 17:0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1-19 09:00:00 开标时间:2026-01-19 09:00:00
递交地址: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8443/home/)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和预测数量,采购预估金额为3500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电动执行机构时,按照框架采购协议实施。2.2 招标产品范围本次电动执行机构集约化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义县—阜新支线工程、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义县支线工程、苏皖豫干线项目干线(滨海-鲁山)工程、苏皖豫干线项目徐州联络线工程、瑞安西—文成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山东管网北干线工程、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兴隆支线工程、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平泉支线工程、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长岭-张家口段)工程、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张家口-石家庄段)、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盘赤联络线)工程、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长白乌支线)等,技改技措项目及一般工程项目,日常生产检维修、零购、更新需求。2.3 实施或交货地点按业主指定交货地点交货(以实际需求为准)。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以实际需求为准)。2.5框架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协议合同之日起12个月。在框架有效期截止日,如新的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未生效,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可以延期执行,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三个月。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2.7 最高投标限价电动执行机构单价包含货物到用户现场所有费用(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项目现场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等) ;其中包括设计费、制造费、制造检验费、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13%增值税、其它税费等全部费用(不包含卸车费)。试运投产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含在电动执行机构单价中。2.8 质保期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36个月(此36个月仅适用于由于业主原因导致不能投产时)或投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2资质要求3.2.1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不允许代理商、贸易商、集成商、联合体投标,不可分包和转包。3.2.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集成、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 信誉要求3.4.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3.4.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3.4.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最近3年(2023年******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辅助企查查******集团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3.4.6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01月01日以来)发生一般及以******委员会在现场对以上3.4.1、3.4.2、3.4.3、3.4.4条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套电动执行机构的有效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供货商应提供业绩表,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注:(1)业绩只需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否则视为业绩无效。(3)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或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3.6其他要求************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提供承诺书)。3.6.3投标人承诺满足《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C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材料数字标签规定》DEC-OTP-D-PM-005-2022-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3-2020-1以及数据单中数字化交付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提供承诺书)。
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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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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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联系人:袁惟怡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诗航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集团2025年度电动执行机构集约化采购-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