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BDHQC******7-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下半年原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修改公告中合同主要条款
(一)质量验收
1、乙方提供的煤炭须具有检验记录和煤质分析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如乙方提供的煤炭热值均值不足5000大卡,甲方有权按照 0.132元/大卡标准扣除相应的货款;
3、乙方货到后,甲方进行抽样化验,如原煤质量达不到甲方各项指标要求的,甲方可根据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等相关依据单方解约,同时乙方支付甲方质保金5倍的违约金。
4、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从合同履约金中扣除;如乙方连续二次供货不合格,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责任由乙方自负;供货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停止供货,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二)运输方式
1、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
2、在甲方验收前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数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重的数量为准,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确保检斤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因此受到的间接经济损失。
(五)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按本合同总金额5%比例,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付款条件:货物到达目的地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款。
更正日期:2025年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红星农场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0451-******
******有限公司
2025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