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信息
车辆及车板信息详见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环保证书等。
二、充电桩服务
物流园内配置了车辆适配的充电桩,******有限公司收取电价的20%作为充电管理费)。承租方需根据充电桩使用要求进行充电,由承租方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承租方需照价赔偿。承租方在物流园区内需配合招租方、物业单位(盛和物业)和运营单位(中铁三局)的管理,执行物流园内有关的各项管理办法。
三、招租期限
1、租赁期限一年,续租需提前30日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四、出租起始价
1、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12万元/年。
2、租金支付:按季度预付租金。低于起始价的响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押金:人民币10万元(租期结束后无违约全额退还),缴纳方式为:现金或保函,合同签订前完成押金缴纳事宜。
4、车辆租赁期间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年检费用、日常维护费用、大修费用、租赁期间的罚款等)由承租方承担。招租人概不承担租期内的额外费用。
四、权利与义务
(一)出租人责任
1、提供车辆及充电桩的合法权属证明;
2、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需在道路运输许可范围内使用,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
2、承租方合理使用车辆,相关驾驶人员需取得相应标准的驾驶证,承租方承担日常维护的维修费用;
3、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遵守充电安全规范,禁止私自改装充电桩。
5、在租赁期间,车辆、人员和道路运输等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违约情形
1、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滞纳金1%;
2、车辆损坏/丢失:按实际维修费用或市场价赔偿;
3、违法使用车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4、违规使用招租人设备,导致设备损坏,招租人有权根据损坏价值向承租人追偿。
5、承租人驾乘车辆在东灶港物流园内的情形下,不遵守招租人场内安全管理规定的,招租人有权按照相关安全责任进行处罚。
(二)招租人违约情形
1、未按时交付车辆:退还延时交付的租金;
六、评标办法:报价最高的单位为中标人。
七、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G328与港东大道交界处往南 南通洋吕铁东灶港物流园会议室。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联系方式: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