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感湖流域黄梅县老县河流域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HBHM-202503QG-******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M-202503QG-******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梅县老县河干流及支流河岸带 建设规模:在老县河干流及支流河岸带建设近自然生态湿地414.6亩;建设生态护坡2610米,占地面积75.94亩;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2840米,占地面积144亩;河道水域生态修复面积249.89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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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在老县河干流及支流河岸带建设近自然生态湿地414.6亩;建设生态护坡2610米,占地面积75.94亩;建设河滨生态缓冲带2840米,占地面积144亩;河道水域生态修复面积249.89亩。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01 合同估算价:8387.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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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具体建设内容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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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备注:以上拟派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或水污染治理相关的市政或环保工程项目EPC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任一方提供业绩均有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且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含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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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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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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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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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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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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