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12-04-01-55038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邓屋片城中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邓屋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AZ-02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邓屋片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AZ-02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片区的西部,广汕路两侧。 | ||
资金来源 | 私营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私营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居住兼容商业商务用地,用地面积68811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292859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63023平方米、商业商务9530平方米、配套公服203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433497平方米。(所有指标数据最终以规划部门正式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需根据基础资料、勘察、初步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测量、钻探、初勘、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物探、剪切波速试验、钻孔抽水试验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及备案,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见本项目勘察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本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深度需满足政府相关部门项目政策中初步设计报批内容及深度要求)。包括场地的基坑支护设计、地基及软基处理设计、建设方案汇编、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市政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单体报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含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类工作、汇编整理类工作,与本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设计及配合报批报建等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75日历天,勘察工期:每批次30日历天,详见合同约定。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332.0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方)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勘察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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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3.8.1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2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一《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3.9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2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7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7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7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07号6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苏工/曾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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