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用房(智能交通配套设施) 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用房(智能交通配套设施) 项目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邵市发改投【2023】176号,建设单位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总投资为1178.9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财政统筹安排,已到位。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业务用房(智能交通配套设施) 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总规划用地面积 2782.18 m,总建筑面积为2268.64m2,占地建筑面积为650.98 m2;本次初步设计为支队业务用房(智能交通配套设施);其中:业务用房为4F多层公共建筑,一层为门厅、值班、设备用房,二层为业务技术用房,三层为情指行合成作战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四层为指挥室、值班室,建筑高度为20.950米(室外地坪至结构屋面),本项目总投资为:1178.98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设计资料进行复核,并进行深化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 1.4.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用房为4F多层公共建筑,一层为门厅、值班、设备用房,二层为业务技术用房,三层为情指行合成作战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四层为指挥室、值班室,建筑高度为20.950米(室外地坪至结构屋面),具体按经招标人认可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4.3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配套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1.5(1)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标准图集、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具有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
(2)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于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6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30。请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事务中心,电话******。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建材城一期对面;
联 系 人:邓警官;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8栋1层;
联 系 人:刘梦云(项目负责人),杨荣华、聂毅 (项目专职人员);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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