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为其所承揽纳龙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NLZCB标段进行塔式起重机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省道S224曹羊公路 K210+255 公里附近,同时考虑向西出线问题,布线起点桩号为K0+000,设计起点确定为与曹羊线交叉处东侧900米,里程桩号为K2+100;本项目终点位于准格尔旗长滩村西,与S31大饭铺至龙口高速公路相接,接于长滩枢纽互通(互通工程规模计入大龙高速),终点桩号 K56+320:主要控制点:贾家湾、岛宝沟、点灯湾、五字湾村北、石板粱,狼胖峁、头道熬包、刘家圪旦、周家沟、王家塔、大石拉塔、特拉沟、免利壕、刘家圪旦、长滩等村落。主线路线长度为54.685公里,路面工程总长度40.282公里,总面积888.527千平方米:设置特大桥2008米/1座、大中桥9970米/28座.涵洞94道,分离式立交3处,互通立交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天桥15座,通道桥4座,通道涵11道,主线征用土地约7105亩。连接线路线长度为8.969公里,路面工程总面积146.874千平方米:设置大中桥589.2米/2座、涵洞18道,分离式立交1处:征用土地493.4亩。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1米。
3、采购内容及数量、质量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的内容及数量详见下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使用高度 |
预估租赁期限 |
不含税日单价限价(元/日/台) |
不含税月单价限价(元/月/台) |
塔式起重机 |
QTZ100-6013-6T |
2 |
60米 |
4个月 |
1084 |
32524 |
塔式起重机 |
QTZ160-7013-10T |
2 |
70米 |
6个月 |
1311 |
39320 |
设备进出场费 |
QTZ100-6013塔吊进出场费限价19417元/台 QTZ100-7013塔吊进出场费限价33981/台 |
进出场费用包括:基础预埋支腿、进出场拉运、安装拆卸汽车吊、人工安装、人工拆卸、保养、维修、加节、加附着、检测、告知手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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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限价 |
838828元 |
注:以上设备包含且不限于每台设备配置一名操作司机费、一名信号工费、进出场安拆费、租赁费、维保费、顶升降节费、税金、利润、交通费、维修配件费、设备检测、设备年检等费用。
1、以上租赁时间为预估时间,结算时以实际租赁签认时间为准,租金不足月的按日租金计算,起租日期:特检院检测合格日期。
2、租期自机械设备经组装调试、其技术性能达到应达到的指标和甲方使用要求、检验合格后开始计算,至甲方通知退场之日止,实际的租赁天数以双方认可的运转记录为准(即进场、组装、调试、退场所用时间均不在租期内),并据此进行结算。
3、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保养及维修、配件更换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能够正常、稳定地运行,以上塔式起重机要求在近5年之内的设备。
4、每月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过两天,若因贵公司原因导致维修保养时间超过两天,我方将按实际超出天数以日租金折算扣减台班费用。
5、若设备在租赁期间出现故障或损坏,贵公司应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确保不影响我方项目的正常进行。
6、每台塔吊各配一名塔吊司机及信号工,项目部负责食宿。
4.1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供货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2.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无违法违规和不良廉政记录。
4.3.具有一定流动资金的财务能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4.具有同类型供应业绩。
4.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税务机关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7.无因供应商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记录;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因供应商货物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9.不存在其他不可以做为公司供应商的原因。
4.10.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响应。
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12.本项目不得分包,不得转让。
4.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限:2025年3月19日 9 时 30 分至 2025年3月24日 9 时 30分
5.2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第5. 1 款规定时间内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以下称“优质采平台 ”)参与项目并获取竞价文件。
5.3 竞价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5.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CA 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 CA 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咨询热线:400-0099-555。
5.5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tools/BidderTools.zip ,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files/BidderHelp.rar。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谈判时间: 2025年3月24日上午 9时30分
6.2 谈判地点(线上开启):“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7、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价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8、其它事项说明
8.1 本项目的竞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2******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有限公司纪委综合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道 110 南巴彦镇巴彦街 1 号北
电 话:******
邮 编:010070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三工程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公路加油站西100米
电 话:******
联系人:赵先生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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